圖錄號: 87
估價RMB: 1,000-3,000
許姬傳、許源來、梅蘭芳之子文稿及陳克往來信札、照片七種
紙本?文稿(七頁)·照片·信封(二枚)
約1951年作
說明:本標的包含許姬傳信札二通、陳克致梅蘭芳、許源來信箋一通、邀請函、照片五種。
???許姬傳之信二通均用中國戲曲研究員用箋書就,均有缺頁。其中一通四頁為毛筆,圍繞舞臺劇而作,并提到鄭振鐸、曹少璋、馬少波、蔡元培、黃裳等。 談及某戲“只要加以組織可以寫得很好”而后分析劇本,表示“這個戲要多介紹編劇者的大膽創(chuàng)作的精神,望本著這個意思組織”。 并提到自己到漢口后“可寄點在漢口演出情形,補照《舞臺生活》”,“題目或改《漢游瑣記》”。 另一通一頁,內容提到“二叔父、嬸母”、馮六爺等,建議上款人可買“通記葡萄酒”助眠。
???陳克致梅蘭芳、許源來信箋一通二頁,帶實寄封。內容主要涉及接待在魯演出的梅蘭芳、許源來事宜,邀請二人到陳家“吃便飯”。陳克還于信中表達了欲與二人交流,何以梅蘭芳人至老年,“霸王別姬、奇雙會、鳳還巢”三部戲卻演得比過去好的“學術性問題”。
???另有梅蘭芳國劇演出照片一張。
XU JIZHUAN, XU YUANLAI AUTOGRAHPH LETTERS, MANUSCRIPTS AND PHOTOGRAPH SIGNED TO CHEN KE
Seven pages of manuscripts and one photo
Dated circa 1951
RMB: 1,000-3,000
作者簡介:1.許姬傳(1900~1990),字聞武,號思潛,浙江省海寧人。 長期任中國劇協和梅蘭芳劇團秘書。 并致力于文物鑒賞和收藏,工書法,亦擅楹聯。 中國當代業(yè)余曲家,著名梅派藝術研究家,戲曲評論家。
?????2.許源來(1904~1979),號天泉閣主人,浙江海寧人。 許姬傳之弟。 著名戲劇理論家,曾與其兄合寫《憶藝術大師梅蘭芳》。
?????3.陳克(1914~1945),原名朱懋宣。山東省萊蕪縣(今濟南市萊蕪區(qū))第五區(qū)馮家林村人。出生于馮家林村。
上款簡介:1.梅蘭芳(1894~1961),本名瀾,學名鶴鳴,小名裙子,藝名梅喜群、蘭芳、蘭舫,字畹華,室名綴玉軒,江蘇泰州人。杰出京劇大師,“四大名旦”之首。建國后任中國京劇院院長、中國文聯副主席。著有《梅蘭芳文集》。
?????2.許姬傳(1900~1990),字聞武,號思潛,浙江嘉興人。長期任中國劇協和梅蘭芳劇團秘書。并致力于文物鑒賞和收藏,工書法,亦擅楹聯。中國當代業(yè)余曲家,著名梅派藝術研究家,戲曲評論家。
西泠拍賣網上刊載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報導、圖片、聲音、錄像、圖表、標志、標識、廣告、商標、商號、域名、軟件、程序、版面設計、專欄目錄與名稱、內容分類標準以及為注冊用戶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適用之國際公約中有關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及/或其它財產所有權法律的保護,為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及/或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
未經西泠拍賣網的明確書面特別授權,任何人不得變更、發(fā)行、播送、轉載、復制、重制、改動、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西泠拍賣網的局部或全部的內容或服務或在非西泠拍賣網所屬的服務器上作鏡像,否則以侵權論,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特別地,本網站所使用的所有軟件歸屬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所有, 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及國際版權公約法律保護。除經本網站特別說明用作銷售或免費下載、使用等目的外,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復制、修改、經銷、轉儲、發(fā)表、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嚴格禁止的。否則,本網站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追究經濟賠償和其它侵權法律責任。
任何使用者將西泠拍賣網展示的拍品圖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業(yè)用途、非盈利、非廣告目的而純作個人消費時和用于商業(yè)、盈利、廣告性目的時,需征得西泠拍賣網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書面特別授權。應遵守著作權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不得侵犯西泠拍賣網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權利。